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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动车蓄电池样品不符国标

  2013-11-30 阅读:335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对市场上部分电动车蓄电池进行了比较试验,总计购买了15件样品,检测了标志、尺寸检查、2hr容量、-15℃低温容量、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能力、过放电特性、大电流放电特性、开闭阀压力、安全性和防爆能力等11项指标,其中2件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率为13.3%,问题主要集中在-15℃低温容量与充电接受能力这两项指标。
 
  两件样品不符相关标准
 
  -15℃低温容量检测的是蓄电池在-15℃低温环境中实际所能放出的电量。本次比较试验15件样品,有1件不符合标准,标称由浙江长兴永诚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专用铅酸蓄电池(标称商标:嘉力得电池 JIALIDE;型号:6-DZM-12),其数据为0.62倍额定容量(标准为0.7倍额定容量)。使用了此类蓄电池,在寒冷低温环境下会影响到电动车行驶的使用性能,导致蓄电池无法正常工作。
 
  充电接受能力检测的是蓄电池接受充入电量的大小。本次比较试验15件样品,有1件标称由山东亿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专用电池(标称商标:亿能;型号:6-DZM-14)不符合国家标准。蓄电池的充电接受能力不达标,会导致其放电容量逐次减少,深放电后充电困难以及寿命短等问题。
 
  安全指标全部达标
 
  本次比较试验在安全性能上检测了3个项目,分别是开闭阀压力、安全性和防爆能力。这3项指标重在考量蓄电池的密封性、防泄漏和防燃烧、防爆炸等,若在这些方面不符合标准,则蓄电池可能无法正常工作,甚至有致人伤害的危险。经检测,15件样品全部符合标准。由此可见,相关生产厂家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指标较为重视。
 
  2hr容量指标主要关系到电动车行驶的持久性,相同条件下数值越高越持久,此次检测样品全部达标,数据最高的为1.24倍额定容量,最低的为1.02倍额定容量。
 
  耐振动能力检测的是电动车蓄电池在振动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蓄电池的耐振动能力不达标,会影响电动车的行驶顺畅程度,特别是导致颠簸路况下蓄电池无法正常工作。15件样品经检测全部符合标准,未出现漏液、变形等异常现象。
 
  大电流放电特性检测的是蓄电池大电流放电的持续时间。大电流放电特性不达标,说明电动车蓄电池设计不合理,内阻太大,极有可能导致电池无法释放能量。所有样品的本项指标虽然全部符合标准,但是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样品间还是存在差异的,大电流放电持续时间最长与最短时间相差6分4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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