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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或将出台 电动车将受管

  2015-09-11 阅读:1854
 郑州市电动车保有量现在保守估计有200万辆,用户多,问题也突出,究竟该怎么管,怎么治理?一个好消息传来,《郑州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或将出台。

 

自2006年起,“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上立法日程”的声音就没有断过,2008年起“郑州市电动车上牌管理”的消息也不时传出,《郑州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经纳入201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正式项目。

 

一位“执拗”的交警

 

对于郑州小电电,郑州知名交警杨华民可算操碎了心。

 

长期以来,他跟个碎嘴老太婆似的,得空就在个人微博上唠叨几句,而他个人发布的有关电动车的微博,就有400多条。

 

7月28日下午1点35分,杨华民以微博“有图有真相”发布了其当天遇到的各种违规小电电案例。

 

他对经过自己岗上闯红灯、行驶机动车道的小电电车主一律罚款,且口头批评了一名残疾小伙子。之后,杨华民又得空转了个事故视频,一辆闯红灯小电电与一辆正常行驶小轿车相撞,小电电所载3人被撞飞。对此,老杨苦口婆心地劝:把交通事故视频让受伤者看、让闯红灯者看,反复看!不闯了,放行!还闯,每天看视频45分钟,看一星期……

 

这位“执拗”的交警,为啥这么跟小电电过不去?

 

在他看来, 郑州小电电数量庞大,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管理,是其产生大量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而当前只靠一线交警路面执法,有很大难度。

 

杨华民认为,要治理小电电,应先从源头下手,河南省内企业禁止生产超标小电电,河南商业禁止销售超标小电电。其次,对现有小电电上牌管理,纳入监管,对现有超标小电电也应准予上牌,但以制定一定过渡期的形式,逐渐淘汰。再次,管理办法中还应对小电电的停放、充电等进行规定,防止乱停乱放,当然还包括制定详细的交通违法处罚办法。

 

杨华民还有一重身份,那就是河南省人大代表。2014年河南省人代会上,杨华民提交《电动车管理办法》议案;今年省人代会上,杨华民再次对此进行呼吁。

 

一项没间断的行动

 

据悉,郑州查处小电电的行动几乎天天有,可为啥就是治不住违法的小电电呢?

 

去年11月,郑州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50元并予以曝光。今年仅7月份,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各大队就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

 

一名一线民警坦言,郑州对于小电电并非放任不管,虽然尚未出台具体管理办法,但是明令禁止上高架、禁止逆行等,都作为日常工作去做了。但是,仅靠人力来管,无法借助科技辅助手段,也给治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有时还会遭遇取证难等执法难点。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分析,治理违规小电电,已成为郑州交警部门一项日常化、常态化的工作。目前采用的整治措施有:发现即罚款、上桥口设交通协管员劝导、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安装电子眼等,开展了多起实地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广泛宣传。

 

不过,有热心市民称,对违规小电电处罚20元的现行标准起不到震慑作用,建议立法支持加大罚金,或与驾驶员个人信用挂钩,或常设网络曝光台。

 

一则让人期待的办法

 

对电动车要立法管理,郑州喊了很多年。但是消息频频传出,并未见动真格的。

 

据悉,自2006年起,“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上立法日程”的消息就不断传出。从2008年起,郑州市就开始酝酿统一管理小电电。

 

2008年11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郑州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2009年4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召开座谈会,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4年12月,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传出消息,郑州市公安局与郑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草拟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并报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研究通过。该草案明确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载人规定和强制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今年6月,又有关于电动车管理的消息传出,《郑州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纳入201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

 

按照立法程序,郑州市法制办对前期组织郑州市公安局申报提交的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审查,广泛征求意见。目前,该议案办理处于开展立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

 

“政府确实想管,但电动车牵涉面太广了,既要人性化管理,又要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网友声音

 

路权分配须考虑均衡

@跃出海面:电动车抢道,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非机动车道被占。去郑州的时候,看见文化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都有护栏隔离,值得推广。

@更专业点:像郑州这样的平原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占总出行量的50%以上,在路权分配上,公共交通应放在首位,其次为电动车、自行车,最后才是小汽车。

@Joey的小窝:应该出台新法律,电动车上高架、快车道负全责,赔偿机动车驾驶员精神损失费。

@宝宝-C:一方面要谴责违法者,另一方面要问在道路规划的时候是否考虑得全面到位?

@腾云驾雾的杨二嫂:在郑州上班,讨厌骑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

@柏木能成林: 说实话,郑州的电动车确实需要管管了。建议给电动车免费上牌,依法严格治理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

@:流沙:建议购买电动车时实名上牌,纳入电子眼监管;与机动车出事故依法惩处,别一棒子打到机动车头上,不能让骑电动车的有侥幸心理。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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