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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广州是否解除“禁电令”仍在调研

  2013-10-04 阅读:260
省市有关部门答复部分省政协委员建议——广州是否解除“禁电令”仍在调研
  日前,省市相关部门答复了部分省政协委员在今年省“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案,答复涉及多个热点民生问题。
  杨中艺连续三年建议取消“禁电令”
  2006年,广州市在“禁摩”后出台了禁止电动自行车(“禁电”)的规定,但有市民认为电动车是一种低碳高效的代步工具,尤其对于没有私家车的市民而言,“禁电”给其出行增加许多不便。
  省政协委员杨中艺最近三年连续在省“两会”上建议取消广州“禁电令”。他主张广州应允许外形与普通自行车相似的轻便型电动自行车上路,但此前两年广州市政府以“维护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为由,表示将维持对电动车的禁令。今年9月,广州市政府答复杨中艺提案时,对是否取消“禁电令”仍没有明确回应,仅说明将会对取消“禁电”建议继续进行调研论证。
  垃圾分类将推广到乡村
  省住建厅称,2001年出台的《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将修订为《广东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新条例将垃圾管理的范围扩充到农村,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扩充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章节,从而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在省“两会”上建议,广东应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和发放《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手册》,以立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省住建厅对这一建议未予正面答复,但强调,省住建厅将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民众自觉做好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广东将成低碳城市建设示范省
  省住建厅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低碳生态建设的建议时透露,近期,广东省将与住建部签订协议,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据了解,此前广州、深圳、珠海、河源、肇庆等已进行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协议签署后低碳城市建设将上升为全省战略。
  省住建厅表示,广东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我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并制定《广东省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编制指引》,指导各市编制低碳发展规划,明确低碳发展的目标和战略。广东省还将建立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细化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分类分区提出低碳生态城市的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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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答复委员提案,拟成立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
  
  日前,广州市政府答复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建议广州推广使用轻便型电动自行车的提案,表示将研究是否能推广电动自行车。杨中艺指出,电动自行车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污染的有效途径。
  调查:单人驾车率高于五成
  今年“两会”期间,杨中艺递交了提案。他表示,广州市“禁摩”后紧接着出台了禁行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剥夺市民合法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权利。
  开放使用电动自行车对于减少路面行驶的乘用车数量、鼓励绿色出行、实现城市低碳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城市有重要意义。
  作为知名环保学者、中山大学教授,杨中艺组织学生对广州市中心城区路面行驶乘用车情况作了调查,调查显示,只有一人驾车行驶的车辆占路面行驶乘用车总数的比例(单人驾车率)高达50%-60%,其中在工作日,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和白云区单人驾车率超过50%,天河区最高达65%,最低的为荔湾区,仍达43%。
  杨中艺表示,该项调查结果还显示,虽然大多数市民(59.9%)认为“禁电”措施具有合理性,但绝大多数市民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好处,环保、方便、节能、节省费用成为市民支持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理由。58.5%的市民认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取消“禁电”具有可行性;支持在完善慢行系统并加强管理时对取消“禁电”措施的受调查者人数是不支持人数的1.9倍;愿意在条件合适时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受调查者人数也多于不愿意的人数;认为广州市有必要优先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的受调查者人数是认为没有必要人数的5.1倍。
  回应:市政府态度“转弯”
  杨中艺在过去两年均提出了建议开放电动自行车的提案。广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答复中以“维护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作为不能开放电动自行车的理由。
  但今年,广州市政府给出的答复有了转变,答复表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牵头研究是否在广州市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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