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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牵动人心

  2012-04-21 阅读:191

“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禁止任何电动车上路的建议,此消息一出,牵动不少人敏感的神经。

 

有关资讯网数据显示湛江电动车保有量大约在50万辆左右。电动车已不经意间成为一个与湛江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乎几十万市民每天日常交通出行的民生需求。穿梭在湛江大街小巷的电动车,让人爱恨交加。爱它的人说电动车既经济实惠又轻巧便捷,而且环保;恨它的人说电动车在街上横冲直撞,造成不少交通事故。电动车禁与不禁,这是个问题。同样,也是对政府管理智慧的一次考验。当然,从管理者的角度考虑,禁止比管理要省心省事得多,但老百姓未必满意。

 

笔者认为既然电动车是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商品,怎么能象“三鹿”奶粉一样说禁就禁呢?把交通事故归罪于电动交通工具显然是荒谬的。如果直接采取简单甚至粗暴的强行方式禁电动车,未必可以禁得百姓心服口服,很有可能陷入“禁不住,理还乱”的尴尬境地。禁电动车事关千家万户,民生问题慎言封杀,电动车宜管不宜禁。因为发展电力车本身是顺应环保、可持续发展需要,是响应利用清洁能源的需要,是促进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实现的需要。更何况我市交通线路还不足够发达,许多点面覆盖不到,禁止电动车上路似乎有点不符合实际,操之过急。

 

人民需要电动车。如果“禁令”一出,不单影响到广大用电动车作为短途交通工具代步上班的普通市民的便利出行,更会影响到城市中快餐外卖、饮用水送货、维修服务、邮政快递、派送报纸等生活服务行业。企图通过纯粹依靠禁止电动车来改善交通是政府管理部门一种懒政的表现。电动车不宜搞一刀切,强行禁不可行,放任不管,也是大忌。因此,政府多用智慧、开动脑子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和保障老百姓交通出行需求,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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