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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动车将实行实名制销售制度

  2012-04-21 阅读:174

  今天(1月1日)起,一批与民生相关的新法规将实施,包括非机动车开始“实名制”销售、“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新车船税开始实施等。这些新规、办法将从各个方面影响着市民的生活。

    非机动车“实名”销售

    今起全市将实行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天津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非机动车辆时应选购刻有15位编码的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在销售网点购车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销售网点通过“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当场进行登记和录入。对于纳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当场安装牌照。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

    天津市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今起将全面对市民免费开放。这次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等16个区县的29个图书馆、18个文化馆和209个街、乡、镇的文体中心。按照计划,天津市“三馆一站”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新车船税”今起实施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从今起实施。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其中,排气量1.0升以下的乘用车每辆年基准税额为27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90元。

    举报“三超一疲劳”奖百元

    今起,市民发现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也可直接拨打交通违法发生地交警支队、大队举报电话。

    接市民举报后,受理的交警支队或大队将详细登记涉嫌违法车辆车型、车身颜色、车辆号牌、交通违法地点、举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迅速调派交警到场查处。经确认属实,每举报一条交通违法奖励举报人100元,由交管局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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