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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即为超标车 小心,乱骑电动车也会领罚单

  2012-04-21 阅读:294

电动车随意在马路上鸣笛、横行、逆行、闯信号的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中高考临近,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针对辖区内电动车、助力车违法行驶进行了集中整治。

6日,记者从市南交警部门获悉,为了保证高考期间路面交通安全,从3日起,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在香港路、东海路,对电动助力车、违法超标车的乱鸣笛、横穿马路、逆行、占用人行横道、闯信号灯、随意调头等道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仅3日上午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查出并现场处罚12起,查扣超标违法车3辆,批评教育22人次。

据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指导员迟龙介绍,电动助力车原本属于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但由于目前很多生产厂家生产的电动助力车速度越来越快,车身越来越重,严重超出了国家对非机动车辆所界定的标准,这种车一旦在路上违法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迟警官还介绍,目前青岛的助力车型共有电动自行车、汽油助力自行车两种,根据国家标准分别有四项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以最高车速骑行时干地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湿地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米;车辆总重应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内脚踏骑行距离应不少于7公里;而汽油助力自行车最高车辆行驶速度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内脚踏骑行距离应不少于7公里。“两种车型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即被视为‘超标车’。”迟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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