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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1年将继续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提供补贴

  2012-04-21 阅读:196

中国2011年将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全面推广节能汽车和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继续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财政部网站12月31日消息,为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2011年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全面推广节能汽车和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继续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与此同时,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汽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1014号)、《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1021号),明确了到期停止执行等有关政策并对做好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回升向好,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出台了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购买节能汽车给予补贴等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这些措施对扩大内需,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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