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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武汉拟去除电动自行车营运能力

  2014-07-27 阅读:351
楚天金报讯
楚天金报讯 图为:消费者采购电动自行车 记者翟莹摄

  本报记者翟莹 通讯员丁恒 实习生刘洁

  锂电池改成铅酸电池,车辆重量超标;使用“满盘”电动机,让车辆超速……“汉版”电动自行车七项新规已实行大半年,部分企业、经销商“钻空子”,电动车改装问题凸显。对此,武汉市质监局昨日召开“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目录和上牌管理工作推进会”,宣布将对部分新规进行细化,小到轮胎宽度,大到整车质量,都一一列清。据记者了解,达标后的电动自行车将失去载人、载货的能力,而前两批进入目录的车型,如果不符合细化后的标准,也将被剔除出目录。

  细化方案堪称“史上最严”

  相较于过去“车重不大于40Kg,时速不超过20公里”等规定,本次细化后的新规,可谓细化到了细枝末节,堪称“史上最严”。

  细化方案要求:质量整车40Kg的同时,前后车轮直径应与送检车辆一致,不能随意更换,且轮胎宽度不大于54mm,送检车辆、上牌车辆外观要与《目录》中车辆照片外观一致,否则一律不予上牌;电动机功率240瓦,电动机不允许使用满盘电动机(14寸车轮除外)等。

  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细化主要是为了防止车辆改装后,出现超载和超速的情况,比如对轮胎宽度进行限制,是为了降低车辆的载重量;不允许使用满盘发动机则是为了降低车辆动力,从而控制车速。

  旧目录车型不达标者将被剔除

  昨日的会上,武汉市质监局质监处处长魏麟祥透露,武汉第三批电动自行车目录将于9月中旬出炉,而新的《目录》将按照细化后的规则严格执行,“估计这一批目录出来后,车型将超过300款”。

  在前两批《目录》的车型当中,如果有不符合细化后的新规,该如何处理?魏麟祥介绍,将会根据细化后的新规,对前两批《目录》进行审查,不达标者将被剔除出去。

  达标车型将难以搭人载货

  对于细化后的新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不少业内人士向记者委婉地表示“过于严苛”。一位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不允许使用满盘电动机,将大大地降低车辆的续航里程,一次充电只能跑30公里左右,“不大人性”。

  对此,武汉市车管所副所长叶显启表示,该所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以汉口中心城区为例,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者80%为外地人,其中60%用于做“摩的”生意。在他看来,细化后的新规,让达标内的电动自行车失去载人、载货的能力,间接使之去营运化,增强安全系数。毕竟电动自行车从本质上来说,只是一种代步工具,那么首先就应让它回归它代步的本质,而不是载人、载货做生意的工具,“另外,在交通运输当中,排位应该是安全、有序、畅通,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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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化后的部分规定

  1.整车质量40Kg。前后车轮直径应与送检车辆一直,不能随意更换,且轮胎宽度不大于54mm,送检车辆、上牌车辆外观要与《目录》中车辆照片外观一致,否则一律不予上牌。
  2.电动机功率240瓦,电动机不允许使用满盘电动机(14寸车轮除外)。

  3.蓄电池标称电压48伏,电池盒安装装置尺寸为长度180mm、宽度120mm且必须固定,不易拆卸。

  4.具备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踏板中轴与鞍座中心点向下垂直线的距离向前不小于50mm,中间踏板宽度200mm,以方便骑行。

  5.具备超度断电装置,断电装置应在空转速度达到20km/h时,能立即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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