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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电动三轮车线路消费者承担主要责任

  2012-04-21 阅读:233

德州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在某摩托车城购买的电动三轮车质量有问题,且摩托车城的维修人员在维修时将电动三轮车车头撞坏。

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调查时,消费者李某没能证明电动三轮车有质量问题。在对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消费者李某因个人人为原因将电动三轮车线路弄断,并在不懂的情况下私自接了线路,致使经营者的维修人员在修理时三轮电动车自动倒行,使电动三轮车车头撞坏,因此消费者个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另外还发现,摩托车城的维修人员技术不过硬,也是电动三轮车撞坏的原因,因此摩托车城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调解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修复了电动三轮车车头,双方均表示满意。

点评:国家三包规定中指出:商品在三包期内如出现由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经销商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所以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立即到正规的厂家维修部进行维修,不可私自拆卸。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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