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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款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面世

  2012-04-21 阅读:364

骑电动自行车撞了人,也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了。记者日前获悉,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近日推出了山东省首款“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只需缴纳50元保费,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最高可赔4.2万元。

据了解,这款保险的保障期限为一年,根据保费的不同,主要分为两款:车主花30元保费,最高可以获得1.5万元的保障;花50元保费最高可以获得4.2万元的保障。购买了该款保险,假如电动自行车撞了人,造成对方人身伤亡及财产直接损毁,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

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人士介绍,假设车主骑电动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了行人,导致行人受伤,前后共花去医药费5000元。在保险条款里,以高者为限,每次赔偿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每次赔偿免赔最低不得低于100元。那么,车主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4000元的赔偿。

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与机动车的车险类似,如果驾驶人酒后骑车,将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与机动车三责险不一样的是,如果电动自行车车主将车出借后出了事故,将不能获得赔偿。

与机动车类似,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协助公司进行查勘或事故调查。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及保险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据粗略统计,目前济南电动自行车的社会拥有量在80万辆左右,并且随着保有量的不断增多,电动自行车事故也频频发生。其中,车速过快、抢占机动车道、超车等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此之前,由于电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只能由驾驶人自己承担,现在则多了保险这一渠道。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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