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清晨,一辆电动自行车无视“非机动车禁止驶入”的警示,驶上了昆明官南立交桥顶层,将一名正在清扫路面的环卫工人撞倒,环卫工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6月17日22时许,两名少女同骑一辆电动自行车“飞”至呈贡太平关路口时撞上一名老妇,致其身亡。
2009年10月27日,外来务工人员包某骑着自己从火车北站附近淘来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带着朋友去办事。行至环城南路五华体育馆附近的十字路口时,恰逢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显示左转通行,为躲避交警,包某跟着机动车左转,从机动车道往非机动车道靠拢时避让不及将一位老人撞倒在地,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血案仅仅是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部分记录。
据警方统计,2009年,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突然井喷般地暴增至1万余起,占昆明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2%;
2010年,数据又进一步攀升至1.3万余起,占昆明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5%;
2012年上半年昆明电动车事故达到304起,造成36人死亡;
最新的数据同样是骇人的:2013年昆明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491起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占事故总数的32%,造成46人死亡、565人受伤。
据交警介绍:“电动车速度快,再加上驾驶人的一些不良驾驶习惯,是电动车高肇事率的重要原因。”
记者采访了解到,造成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率如此之多,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乱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变道行驶和夜间不开灯行驶等六大陋习,导致每天在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违规乱象频生,成为交通事故“主角”。
【调查】
盘点电动车六大陋习
红灯还剩下5秒,一辆辆电动车却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明明属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却在行驶甚至逆行,本是红灯禁行,电动车“嗖”一声往前冲,不少机动车为之减速……类似的情景,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
◆陋习一
闯红灯
危险程度:★★★★★
“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规之一,然而一些电动车主却视红灯为无物。
11日上午8时,在建设路与一二一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处,记者看到,当所有机动车辆还在等待信号灯发出绿色信号灯时,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20多岁小伙子环顾了一下左右,见没有其它机动车辆驶来,便加足“马力”硬闯红灯,随后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也紧随其后“冲关”。
记者走访昆明部分十字路口发现,尽管有交警执勤,一些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闯红灯的现象十分普遍。
记者实地采访发现,闯红灯的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路口不太有车,尤其是绿灯方向没有车,有些开电动车的就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闯过去。二是红绿灯转换之间,红灯即将跳绿灯或绿灯刚刚跳红灯的时候,为抢先一步,有些电动车就闯了红灯。殊不知,这样的情况下,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不会被电子眼拍照,这让很多电动车大胆地闯红灯。”执勤交警告诉记者,每次看到有试图闯红灯的电动车,都会吹口哨警示或者以竹竿拦下,但仍有一些电动车车主不听从指挥,照闯不误。
“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不少赶时间的市民都会闯红灯,其中还有一些市民载着孩子。”
在学府路与建设路路口,有一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一个劲的紧按着喇叭,这时有一辆小汽车急驶而来,与这辆电动自行车擦肩而过,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非机动车,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的基本交通规则。为保障自身生命安全,遇上红绿灯,“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