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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使用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9-21        浏览次数:174        返回列表
     我们在享受电动车带来的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充电过程加强监管、停放管理规范有序,杜绝不安全的使用行为,为自己和家人打造安全的消防环境。

     

    1、市民应选购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并对电动车定期保养,不要擅自改装。

     

    2、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专业电工安装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给电动车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并且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

     

     

    4、电动车充电不要超过8个小时,在充电器指示灯转成绿色之后的1-2个小时内,及时地拔掉电源。近期,市场上推出了一种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当电动车电池充满电后,插座会自动断电,能有效避免因过度充电引发的电池爆炸和元器件发热起火的故障。

     

    5、阴雨天气,最好把电动车停放在车棚里,或者用塑料布遮盖。避免雨水渗入造成线路老化或腐蚀,带来短路隐患。

     

    6、每隔一段时间,应把电池从车里取出来充电,观察电池、电线及其发热量。如果存在电线老化裸露或者充电时间不长电池就很烫的情况,应及时把电池送去检测,避免因为电池故障酿出祸端。

     

    7、充电场所应设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做好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切断电源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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